2020年广西企业退休平均工资 广西高薪工作
- 作者: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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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退休年龄的规定吧,男性60周岁退休,女性55周岁退休。对于退休后的生活,大家有什么规划吗?退休是安享晚年的时候,忙碌了大半辈子的人可以在退休之后开始自己的休养生息。退休阶段,如果之前在年轻时候购买了养老保险金的话,就会过得更轻松一些,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去领取养老金。那么,大家知道2020年广西企业退休平均工资是多少吗?广西高薪工作有哪些吗?今天,大家就随着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看有关它们的内容吧。
一、2020年广西企业退休平均工资
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
2020年广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
规范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和计发办法。
1.建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
(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月实际缴费基数÷缴费年度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累计实际缴费月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详见附表)
2.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缴费(含建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缴费,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实际缴费年限)×1.4%
其中:
(1)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月实际缴费基数÷缴费年度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累计实际缴费月数+视同缴费月数)
(3)视同缴费指数统一计为1;建立个人账户前实际缴费指数低于1的,按1计算。
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保留4位小数,第5位小数四舍五入;缴费年限先统一计算到月,月数相加后再换算成年,整数年余出月数除以12化为年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大于0的往前进位,例如0.333年进位后为0.34年;基本养老金以元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见分进角。
二、广西高薪工作
下图是桂聘网的相关工作招聘信息。
三、南宁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广西的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南宁市区最低工资由原来的1680元/月增至1810元/月,各县最低工资由原来的1300元/月增至1430元/月。新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
一类标准适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标准适用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三类标准适用各县、自治县以及除东兴市外的各县级市。
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6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至17.5元、15.3元、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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