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兼零售:五金产品、劳保用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橡胶制品(以上三项目除国家专控产品)、日用百货、电气设备、机械配件、家用电器、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水暖卫浴器材、电线电缆、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机械设备、监控设备(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的安装及维修保养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