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成立于1996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首家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完善的办公设备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和南宁市司法局首批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示范所”。
自成立以来,本所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把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当己任,得到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曾被司法部授予“先进集体”和“维权示范岗”殊荣,多次荣获南宁市司法局颁发的“南宁市文明法律服务所”、“南宁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表彰。现因业务和团队发展需要,特招聘若干名热爱法律工作、有志从事法律服务行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