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政府编外人员待遇 柳州市政府相关工作

  • 作者: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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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的大家都开始奔赴各自的梦想,找寻那个从前自己立下的誓言,有的朋友想去事业单位工作,有的朋友选择回乡承担乡镇的改造,有的朋友选择当兵,有的朋友选择在飞机高铁等地方做相关工作。现如今,我们生活中的工作岗位很多,想要找工作也都能找得到。那么,近来有朋友问柳州市政府编外人员待遇是多少,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柳州市政府编外人员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是1000

从2012年2月起 ,协管员岗位、行政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勤服务岗位聘用人员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协管员岗位分为执法部门岗位和其他部门岗位两类 ,工资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60%和140%计发;行政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分为有一定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和一般辅助岗位 ,工资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和140%计发;工勤服务岗位分为经编委核定控制数聘请的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 ,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80%和120%计发。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即:当年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下年度元月起调整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

落实聘用人员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 ,解除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个人缴费部分根据相关规定由聘用人员个人承担 ,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缴纳部分根据经费来源渠道 ,由财政或单位按照每年柳州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核定和缴纳。城区参照市本级的标准执行。

二、柳州市政府相关工作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柳州市政府相关工作,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哦!

三、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018年8月由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三家联合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经过一年多的实施,经市委编办与我局、市财政局沟通,建议对原办法中的个别条款作适当修改:将牵头单位由编办改为市人社局;同时明确,原则上维持市直事业单位现有的聘用人员总量规模,严格控制增量;往后个别单位确因职能调整而业务量增加、需要补充聘用人员的,建议由市人社局统一受理和初核,并征求财政等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批。我局经与编办、财政局沟通,共同修改拟定了新的《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待意见建议汇总后,我局将报市政府办公会审议。请相关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到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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