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年薪20万税后多少到手 税收的产生发展
- 作者:月亮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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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税收对于一个国家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国家政权的标志。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无处不在,想躲都躲不了。税收的特点就是无偿性,强制性。在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是国家敛财的工具,在我们国家税收是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所以作为每个纳税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纳税。这些年以来,国家的惠民工程大家都是有目共睹。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南宁年薪12万个人所得税多少。
一、南宁年薪20万税后多少到手
年薪20万税后收入约为172560元。
年薪20万,按每月平均发放计算:每月工资=20万/12=16666.67。16666.67-免征额5000=11666.67适用25%的税率和1005元的速算扣除数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1666.67*25%-1005=1911.6675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911.6675*12=22940税后收入=20万-22940=177060。因此在不考虑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的情况下,税后收入为177060元。年薪是年度固定工资。年度固定工资是经营者的“保底”收入,年薪是实施激励的基本保证,是以年固定报酬额为基数分月发放的报酬,在形式上等同于月薪。
年薪主要包括如下六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年度固定工资;二是年度效益工资;三是长期效益奖励;四是社会保险;五是职工福利;六是职务消费。一般情况下,年薪制的大多是在较大企业的管理层中实施,而对于普通职工,实施的还是月新制。
二、税收的产生发展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清末,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征收土地税、人头税和劳役税)、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征收资产税和土地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征收土地税)。
三、个人所得税调整历史
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好了,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就是关于国家税收的。相信大家对于税收这一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税收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想避开都避开不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敬畏税法。不要偷税漏税。你看那些偷税漏税的人付出了多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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