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生育险待遇 南宁生育险报销条件
- 作者:云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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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呀,我们应该都知道我国以前是实行独生女政策的,但是我国现如今已经开设了二胎政策。现如今,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我国由原来的积贫积弱,到现在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同时,各方面的社会服务有了保障,比如对于我国的职工在生育孩子时可以使用生育险,为自己减轻一定的负担。那么,大家对南宁生育险待遇有什么了解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广西南宁生育险待遇
南宁生育险待遇如下:
1.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
2.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
3.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流产或终止妊娠:
1.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
2.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
3.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生育手术:
1.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一次性补贴150元。
2.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二、南宁生育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
2.企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在计划内的(顺产、难产、流产、引产、放环术、取环术、复通术、绝育术);
3.企业男职工配偶属农村或待业或所在单位没有享受产假工资和报销生育期间的费用的;
4.企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三、南宁生育险报销材料
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3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准生证(计划生育手册)(复印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6.门诊或出院病历(复印件)1份
7.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证明(原件)1份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南宁生育险待遇的相关信息啦。经过上述阅读,小编相信大家已经对南宁生育险待遇及生育险的相关信息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小编也希望这篇文章对有需要的小伙伴能提供一定的帮助哦。最后,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南宁最新生育保险怎么样的相关情况,可以下载桂聘APP搜索哦。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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