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第一书记待遇文件 驻村书记浮动工资
- 作者:南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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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一年一度的春节要来了,往年都是阖家团圆,但是由于疫情原因很多朋友就地过年,近些年的第一书记,慢慢被很多人关注,国家为关心关爱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支持他们扎根基层,真蹲实驻、真抓实干、真帮实促,出台很多政策,大家都想了解广西第一书记的待遇,比如南宁第一书记待遇文件,小编整理了一些网络信息,今天,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南宁第一书记待遇文件以及驻村书记浮动工资相关事情。
一、南宁第一书记待遇文件
按照市委党建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认真落实好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的通知》(筑党建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执行驻村人员浮动工资发放
(一)浮动工资补发时限及补发人员
近年来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区直各单位选派到各行政村开展驻村帮村工作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乡镇、社区及行政村选派的除外)。
(二)补贴审核程序
1.由区直各单位排查近年来选派到村开展驻村工作的干部实际情况(核实是否符合文件规定享受浮动工资)后,如实、认真填报《花溪区驻村干部补贴浮动工资审批表》(详见附件);
2.经当年所驻村党支部及所属乡(镇)、社区党委核实后,由区直各单位将审批表报送到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3.经区人社局依据文件规定计算出应补发实际浮动工资金额后,由区直各派出单位先行垫付应补发浮动工资给驻村干部,待区财政预算调整后再行拨付。
二、驻村书记浮动工资
对于参加过驻村工作且符合文件规定,可以享受浮动工资,但工作单位已变动的人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1)区内调动:由原所在单位(派出单位)按程序为驻村干部办理相关审核工作,所需浮动工资资金由现单位支付。
(2)区外调动:由原所在单位(派出单位)按程序为驻村干部办理相关审核工作并发放浮动工资。
原则上区直各派出单位在驻村结束次月,对驻村干部进行浮动工资统计发放工作。
三、调整驻村工作补贴
对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仍按照《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同步小康驻村干部》(花组通字〔2017〕2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发放标准按照55元/天/人为计算标准,每少一天扣除55元,达到20天及以上并且考核合格的以1100元/月/人的标准兑现,不再单独扣除200元/月作为办公经费拨付给所驻村。此规定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区直各派出单位既要按要求抓好现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落实,同时又要对下一轮选派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落实到位。
区委组织部将结合实际,整合相关资金,每年为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安排不低于1万元的驻村工作补助经费,进一步保障驻村帮村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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