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转移南宁可以吗 异地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社保是国家出台的不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全称社会保险,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随着国家政策的实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交社保,这也是国家对我们公民的一种保护政策。社保的作用有很多,可以用于医疗报销、养老保险还有工伤保险等等。但是有些人就开始担心了,如果在本地办了社保,去外地工作或者定居旅游了,可以转移社保吗?根据小编了解到的信息,社保是可以转移的。下面,就跟小编一起好好看看这篇文章吧!希望能解决您的困惑!

一、外地社保转移南宁可以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是可以跨省转移的。

二、异地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请社保卡异地转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就异地社保转移手续问题详细为您分析。

(一)省内转移:

1、已在南宁市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

2、非广西户籍的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二)省外转移:

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

三、异地社保转移手续

办理材料:

(一)省内转移

1、依转入险种由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合)凭证》。

4、委托他人代办人的,出具的参保人的委托书1份(委托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按手印,并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由);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省外转移

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移

1.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我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我局并划转转移基金。

3.我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入基金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4.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二)省外转移

1.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我局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划转转移基金。

2.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好啦,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外地社保转移南宁可以吗的基本内容啦!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了解的怎么样了呢?社保是我们个人保障的一种有效方法。那么,南宁怎么交个人社保呢?想要了解的小伙伴可以去桂聘网查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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