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套牌车处罚规定 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
- 作者: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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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走在大街上都会看到很多交通工具,有汽车、有单车、有电动摩托,还有公交车等等,除此之外还有我们在街上看不到的,例如火车、动车、轮船和飞机等等。由此可见我们生活中的交通工具在不断发展,并且不如发达,相信未来还有很多更方便的交通工具。那么,有交通工具就有想应的交通规则,有朋友问南宁电动车套牌车处罚规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南宁电动车套牌车处罚规定
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
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
(一)电动自行车上不得载人。
(二)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三)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四)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靠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
(五)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停车等待红灯时,应依次停车等待,禁止穿插超越前车、禁止越过白色停止线、禁止在路口中间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位置停车等待。
(六)在路口范围内,需直行的,按照直行机动车信号灯通过路口;允许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机动车道左转,但是在有渠化岛的路口,电动自行车应当进入渠化岛。
(七)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八)电动自行车严禁安装遮阳棚、行车过程中尽量不要反穿衣服。

三、什么叫电动车套牌
电动车套牌车是指参照真实牌照,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其他车上,其中有很多是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的。2012年8月20日,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可申请换车牌号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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