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工作户籍怎么迁入南宁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 作者:饮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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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呀,今天我们来和小编一起了解南宁工作户籍的相关内容。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国家户籍,户籍身份是很重要的,这代表着你的归属地,这代表着你是属于哪个国家的,所以说大家都是很重视户籍的,而在我们国家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户籍规定,因为户籍的作用是很大的,那么南宁户籍办理是怎么样的呢?在南宁工作户籍怎么迁入南宁呢?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了解吧。
一、在南宁工作户籍怎么迁入南宁
户口迁移的手续: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二、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三、户口迁移内容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2021年2月,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共同推出了跨省份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5月10日,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年底前,6项户籍业务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通办”。8月份,东北三省8市开通“跨省通办”户口迁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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